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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餐馆老板组织员工救落水老人,3年后被老人家属起诉,大家怎么看?
被救落水老人在医院抢救八天,几万元的抢救费是关健词。老人无意滑落河中,又惊又吓,身体多病,是经不起折腾。家属又花了钱,老人的生命也没挽回,这是痛心和遗憾的。
被告双方都很冤,公园、河道的水塘是很少有围栏,芜湖最著名的镜湖,围塘也是空荡荡的。不管老子和孩子,应该会注意。不能因为一个老人滑落水中,在全国范围里严格水塘、河道加设护栏,既不现实,也是极大的浪费。
餐馆老板组织员工施救落水老人,从道义上是值得肯定。如果知道后果如此严重,可能也不会伸出援手。见义勇为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但不是责任,见死不救的案例多的是。某种程度上,餐馆老板成为被告,有悖情理。
餐馆老板在河道边洗龙虾、倾倒污水,这方面是有责任的。污染河水,影响行走安全,这两点免不了责。不能因救人而抵消责任,应该适当对老人家属予以经济补偿。
走法律程序,显得老人家属不仗义,又是三年前的旧帐。如果咽不下这口气,三方坐下来心平气和的协商,讨回点损失。打官司就不必了。
以下内容由虹静的静生活手机临屏奉献~
首先,我不是律师,不知道这件事在法律上到底是要维护谁?但是作为旁观者,我想谈谈自己的看法。
3年前的事,近日又被重提,自是有原因,至于什么原因只有起诉方懂了。我想,归根结底怕只是为了一个字~钱吧?
老人死得冤?老人不是近期去世吧,3年前发生的事,为何3年前不追责,时至今日才追责?
3年前还千恩万谢,手捧红包去送给救命恩人。3年后就翻脸不认人,恩将仇报了,这样的人性也没谁了吧?
法院该如何判,我们不知道。但是,对于恩将仇报的人,我们都不欢迎他。如果这个社会都如这样的人这般行为,那么谁还敢做好事?
现在有种怪象:遇见不幸的事发生,就先找别人的责任,让别人赔偿自己的损失。对于这样的事,为什么不能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反思一下自己呢?老人已经去世,我们为他的不幸遭遇感到悲痛和同情,但是也不能说因为同情就让别人担上一份责任吧?
这件事于情于理,总觉得在心理上不太舒服,好心救人了,也得到了当事人家属的感谢,没想过还有大翻盘的后续报道,这是不是会寒了救人者的心呢?如果3年前接到起诉,或许还能理解,3年后再起诉,究竟藏着什么企图呢?或许人性是最难看透的东西……
无论这件事的后续会如何,我都想对餐馆老板说一句~见义勇为没有错,救助老人是好人好事,应该向你学习。我也祝福餐馆老板:好人好梦!
朋友们,你们认为老人家属这么做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
我的言论如果得到你的赞同,就点赞关注我吧,我一直都在关注社会焦点问题~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谢谢悟空邀请。看了事情的经过,问答描述的事实不够详细,有失偏颇。救人与责任,根本就是两回事。饭店老板组织员工救人是见义勇为的行为,绝对是值得肯定的好事儿,理应受到表彰,被救者的家属也应当感激。但如果是因为餐馆在路面清洗龙虾湿滑了地面而滑倒了老人,以致老人落水,饭店就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那就应当赔偿,无可厚非。
事情的经过很简单。2015年10月8日晚上7点多,成都金仙桥一位老人掉到了一家龙虾餐馆门口的河道里。餐馆的老板组织员工帮助消防队员积极救助,随后老人被送到医院抢救了八天,遗憾的是,因感染性休克,多器官衰竭等原因去世。后来老人家属将河道管理处告上了法庭,餐馆提供了监控视频。在开庭前,老人的家属又将餐馆追加为第二被告,理由是:"老人在金牛区金仙桥路河边行走,走到第二被告经常倾倒餐饮污水的地,因路面湿滑,导致脚下一滑,由于滑倒处,岸边没有护栏,致其跌入河堤中……"老人家属认为,老人滑倒的地方正是餐馆员工清洗龙虾、倾倒污水的位置,地面常常是湿滑的。有记者后来实地走访,确实有水迹。但是现场监控视频拍摄的并不清楚,无法确认老人是否因为路面湿滑而导致坠入河中,餐馆老板觉得冤,由此产生争议。
在没有最终确认饭店存不存在责任的情况下,我们不应该随意加以揣测,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要感激要表扬,但如果真存在责任也无法逃避。不管案件的判决结果如何,都不应该影响到市民在他人遇到困难的时候施以援手。助人为乐,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正确的价值观念的体现。遇到他人有困难的时候,大家不应该做为一个看客,任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是应该积极地施以帮助。人死为大,愿逝者安息,生者坚强。
谢谢邀请。
这则新闻前两天看过。故事的概况是这样的。大约是在三年以前,一位老人在餐馆门前河边的路上行走,不慎摔倒,掉到了河里。餐馆的工作人员看到了,就告诉了餐馆的老板。餐馆的老板就立刻组织员工下河去救人,在大家的努力下,终于把老人救上了河岸。这位老人在被送到医院里抢救了几天以后,还是没有保住性命。老板当时救人的场景,很多顾客和路人也都看到了。当时大家对这位餐馆老板的行为,都表示了认可和称赞。老人的家人也拿着红包,到餐馆里面去表示了感谢。
可是几年以后,这位餐馆老板却被告上了法庭。老人家属的理由是,老人之所以会被摔倒,是因为餐馆在那里洗虾弄湿了路面,所以餐馆老板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两三年的时间过去了,要搞清当年的情况,可能已经比较困难。到底是老人的家属想要讹人,还是餐馆确实有过错。为什么当时老人的家属在告河道管理方面的时候不告餐馆,现在又要出来追究责任呢。现在的有些人,也确实会找事。就是自己死也要找个垫背的。每当看到这样的新闻,都让人感到很无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放弃鱼虾泼1吨水救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放弃鱼虾泼1吨水救人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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