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员工 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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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一银行员工诈骗19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一银行员工诈骗19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银行多给个人打钱,同时这笔钱个人遭遇诈骗被骗走,钱的责任谁负责?

这个问题包含两个关键:

一是银行多给了个人钱。我们去银行存取款,一般银行柜台上会有提示牌,大概意思是当面点清钱款,离开柜台如果有问题银行就不管了。那银行出错,个人必须要归还?这一方面可能涉及法律层面,但更关键的是道德层面。但不管怎样,个人相对于银行c,都是处于弱势地位。

二是个人钱款被骗,这不管是不是个人原因,从机制层面看,必须加大对诈骗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升群众防骗意识才是根本。

所以,这个问题要分情况看,涉及的责任主体有银行、个人和监管单位,不可一概而论!

银行员工 诈骗


大家好!我是龙门山客栈~~

本题看似“连环案”,盘根错节,扑朔迷离,难分是非。其实,通过抽丝剥茧,层层解析,也不难找到问题的关键所在有两点:1.持卡人对“银行多给个人打钱”是否知情 2.被诈骗的钱是否是持卡人主动支付。

01

持卡人对“银行多给个人打钱”并不知情,且被诈骗的钱是因为点击非法链接、木马病毒中毒、钓鱼网站等被诈骗嫌疑人盗刷的,持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为,首先持卡人对“银行的钱”并不知情,既没收到短信,也没有通过任何渠道查询过余额等;其次,“银行的钱”并非本人主动取现金支付或转账支出而被骗。从这笔资金流入到流出,持卡人银行卡只是“过水田”,在整个过程中持卡人既不承担任何义务,也无任何过错,故应该对被骗的“银行的钱”不负责任。待警方破案后,银行应向诈骗嫌疑人主张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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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如果对“银行多给个人打钱”知情,至少要负一定责任。按照《民法通则》规定,这种“银行多打的钱”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受损害人。发现有不明资金入账,至少持卡人应该报警或通知银行处理,履行应尽义务。仅凭这一点,你已经负有一定责任。

其次,知情不报,虽然不是自己主动现金支付或转账支付,而是被诈骗嫌疑人通过上述非法途径盗取的,责任会进一步加大。

最后,知道“银行多给个人打钱”,而又主动支付现金或转账支付于诈骗嫌疑人的,应该负全部责任。首先,对于不当得利,持卡人既未报警或通知银行处理,或者返还;其次,明知道对不当得利不具有所有权和支配处置权,而又对其进行支配处置的,属于故意行为。银行可以依法向持卡人索赔。因此而给持卡人所带来的损失,应该由持卡人向诈骗嫌疑人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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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特殊情形下,持卡人也可免责,这就涉及到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问题。按照《民法总则》规定,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即是说,假如银行知道打钱多了,但因为各种原因从知道开始,3年内都没有向持卡人主张权利的,这笔钱就会失去诉讼时效,不再受到法律保护。在法理上,该笔资金的所有权已经发生了转移,不再属于银行。

好了,今天分享到此。持续关注【龙门山客栈】,每天分享精彩财经知识,谢谢你的阅读和点评!

依据银行一贯的作风,我多打给你的钱,是你不能据为己有的,至于你是否被骗那与我无关。就好比你去买东西,卖家多找了你钱,你丟了,难道他就不管你要了吗,但是话说回来,他管你要,你就要还吗?

朋友用我的银行卡骗了钱,民警找我录口供我有义务去吗?有权拒绝吗?

朋友用你银行卡骗了钱,起码你需要为自己辨护。是朋友骗了而非你夲人。当然,你不讲最后也会水落石出。只是现在呢?银行根据是你的银行卡而向你追脏,你是否也会保持沉默呢?配合法律调查,是义举,是我们的义务。当然你有权保持沉默!这句话你是否在什么时候听到过?你使案件走了弯路,后果不容乐观。

你好!

警察让你去录口供,你当然有义务去。因为是用你的卡骗的钱。你的卡是作案工具!

那么,为啥用你的卡骗钱?为啥你的卡在骗子手里?你和骗子是什么关系?骗子用你的卡骗钱你是否参与?你是否知情?

所有这些,都需要你跟警察说清楚。

谢邀!

你当然有义务去说明情况,而且必须要去说明情况。

因为你的银行卡被人使用去诈骗了,难道警方就不怀疑你是诈骗共犯吗?你既是去说明情况,又是摆脱自己的责任,更重要的恐怕是摆脱自己的责任。

如果是给你录口供,那说明你是被当做犯罪嫌疑人了。

如果是找你调查核实情况,就属于协助调查,录的就不是口供,是询问笔录。

你如果知道你的朋友用你的银行卡骗钱,还让他用,那你涉嫌诈骗共犯;

如果你不知道你的朋友用你银行卡作何用途,就需要说明你的朋友为何使用你的银行卡。

所以,不能拒绝,而且还要提供证据,证明你的朋友使用什么理由取得的你的银行卡。

公安是主要的侦查机关,具有法律赋予其找人找证据的很多权利,比如询问被害人、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刑事拘留、执行逮捕、通缉等。录口供应该是询问、讯问的一种。我们每个公民都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办案,所以民警找人录口供,你当然有义务配合调查,因此你的银行卡被你朋友用来骗钱,银行卡就是作案的工具,而你是作案工具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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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公安的执法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无论是《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还是《刑事诉讼法》等众多法律法规中都赋予了公安机关调查以及询问、讯问的权利。公安机关作为执法机关,执法的过程具有国家强制性,而法律的规定保证了其权威性。公安的这种执法权来源于法律,所以应当依法进行。比如不能把一个毫不相干的人随意传唤到公安机关,必须基于办案的需要。当然办案的需要是办案过程中民警自行判断的,是基于查清案件采取的法律规定的动作。不能把一个人传唤过来,然后告诉你,我是传唤着玩的,你回去吧。这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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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把自己的银行卡交给别人使用可能涉嫌构成犯罪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频发,而且被害人往往报案之后钱追回来很难,最主要的原因是诈骗的钱已经被异地取现转入了犯罪嫌疑人的账户,他们往往购买很多银行卡用来把钱转出来。银行卡只能自己使用这是银行在办理银行卡的时候明确告知的。在明知道对方进行电信网站诈骗,而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忙取现的,构成诈骗罪的共犯。而明知对方可能进行犯罪,把自己的银行卡给对方使用,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每个人都可以办理银行卡,基本上没有必要使用别人的银行卡,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如果他自己编造各种理由,在给你许诺使用费或者手续费的情况下,就可以推定你明知对方进行电信网络诈骗,就可以对你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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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对你这个情况的建议

案件已经与你相关,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如实交代情况。你现在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如果确定是朋友把你卡骗过去,比如他说的天花乱坠,如果没有给予你好处的,你可能什么犯罪也不构成;另一种情况是你对朋友是否从事违法犯罪是明确知道的,而且对方给了你好处费,此时你很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当然能够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建议你还是老实交代。不要还有侥幸心理,不要觉的自己就是卖个卡,收了好处费就不管了,别人诈骗等行为与你无关,你要知道卡是转钱的工具,是犯罪工具。

银行员工 诈骗

结语

既然公安机关已经让你去说明情况,这证明已经案发了,所以再去讨论民警有没有执法权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法律上有关于自首的规定,如果你涉嫌构成犯罪,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减轻处罚,从宽的幅度还是很大的。如果你确实是被朋友骗了,也应当去公安部门说明情况,可以给公安侦破案件提供更多便利,那是我们的义务,去的越早,可能案件查的越早,对打击犯罪和保障自己的权利都是有利的。

关注我,有法律问题邀请我回答,我必定回答,免费普法,我一直在路上。

首先,作为公民配合调查是你的义务,你基本上没有权利拒绝。

其次,你如果不配合调查,你难道不是心虚吗?

第三,这一起骗人的案子用的是你的银行卡,你自己更有必要去找警察,把这个事儿来龙去脉说清楚,如果说不清楚的话,你自己可能也会摊上官司。

办理银行卡给别人,别人拿去诈骗,自己被抓怎么办?

这种情况,我想说活该,不喜勿喷。什么钱都不是那么好赚的,好赚的钱都是有极大风险的。办个卡而已,你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对社会的危害有多大,有没有想过?对那些被骗的家庭的危害有多大知道吗?试想一下,一个骗子,到处散播诈骗剧本,最后入账的是你的银行账号,钱到账了,马上转移或者直接提现出来,拿去挥霍了,留下被骗者在跺脚,随后,部分被骗者鼓起勇气去报案,根据收款银行卡,找到你了,结果发现,你不是主要控制人,你只不过提供了一个银行收款账户,真正的骗子很难找到一丁点线索,而且,你肯定也不会记得当时买银行卡的客户信息,更不可能知道对方的身份信息,这时候,案件就会陷入僵局,就算ATM机提款有监控,可以看到是哪里取款的,但是,对方肯定是全副武装的,完全没办法辨识的,也可能对方直接利用网银将钱转入国外账户,想要追踪就更加困难。警察找到你了,就算对你进行处罚,判刑,你去坐牢了,但是对骗子也没有太大影响,他顶多不要你这个账户了,只要没有抓到真的骗子,他们还可以继续创造剧本去行骗,去找跟你一样的人去购买账户,源头不根除,永远都有受害人,我们不说去骗钱干嘛的,但是我们也不应该为骗子提供辅助工具,天下是没有无缘无故的馅饼的,有的只是陷阱,黑锅,虽然说你出卖银行卡本意不是为了骗子,但是,这种行为也就间接给别人一把保护伞,让更多骗子逍遥法外,更多警察焦头烂额,更多受害者家破人亡。

现在正是严打卖电话卡和银行卡的!找一位好一点的律师吧,尽量罚款免于刑事处罚吧,话又说回来看这个案件严不严重吧,严重的话涉嫌诈骗最少要在里边一年半载的,还会给自己档案上留下一污点!

【法律意见】

一、用自己的身份证帮别人办理银行卡有风险。 二、说明:

1、《中国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

第六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否则将给予

①,警告并处以 1000 元罚款;

②,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如果借给对方,用来洗钱、进行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你就相当于是帮凶,要受到连带责任的。

判罚规定是:

①,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②,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3、单位犯罪的(涉及到转移公司财产、职务侵占等),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用虚假工作证明办的信用卡5万用了5年,现逾期了每月只还一千,会被起诉信用卡诈骗吗?

首先你为什么要承认自己是提供了虚假信息呢,信用卡逾期还不上,你可以说自己出了什么事情然后导致暂时困难没钱还。这样一开始就把逾期原因搞清楚,如果你一逾期欠款就直接告诉银行我就是用虚假信息来骗你的,如果真是这样,你是不是傻。

银行员工 诈骗

其次在诈骗罪里面很重要的依据是,持卡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自己没有能力还款还大量透支,然后导致还不上。既然你有正常的还过钱,而且每月都在处理,那说明你主观上并不是不还,而是本质上确实遇到了困难。这个时候银行肯定会催收你,如果你表示困难而且慢慢还,有钱了谈减免,最后一次性处理,这样不就好了,为什么一定要说自己用虚假的信息呢。

银行员工 诈骗

最后银行一般不会轻易起诉持卡人,银行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收回欠款,如果持卡人本身就很困难,就算起诉也很难拿回钱。一般情况下银行会交给催收一直催,至于持卡人哪怕还1000也是减少损失的方式,如果真的判刑,持卡人也没有能力偿还,对于银行来说还是比较麻烦的,毕竟起诉还有一个流程。所以没有必要把自己往火坑里面退,记住了,卡是正常办下来的,钱是自己正常消费掉的,会还钱的,你看我每个月都在还钱,不可能非法占有,如果我非法占有那我就一分钱不会还。

银行员工 诈骗

是不是信用卡诈骗,不单单是银行说了算,你不承认自己用虚假信息,银行也很难去考证。最后是不是诈骗罪应该是起诉后法院通过各种资料信息反馈来判决给出结论,包括办卡信息,催收反馈,用卡过程等等。

没有人愿意欠钱,欠钱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很傻,只要人好好的,才能赚到钱,心态一定要好。既然你也想还钱,那么要相信自己一定能最终处理好,还款有方法,不要乱了方寸。最好的方式是正常接电话,告诉催收目前情况,然后有钱就存起来,年底找催收谈减免一次性处理,这样你才能上岸成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一银行员工诈骗19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一银行员工诈骗19年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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