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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修路强占农民土地该怎么办?
经村民大会讨论后,决定对农村道路进行修建、扩建,有其必要性,也是公益事业,应当予以支持;但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经批准后,涉及占用农户承包地的,应当给予必要的补偿。发生纠纷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
1、第八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2、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4、第五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农村宅基地被占用修路如何补偿?
一、国家修公路占用农村的宅基地怎样补偿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归村集体。第二部分为地上物补偿,归地上物的所有者。
二、最新土地法关于农村宅基地的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补偿标准如下: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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