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冷静期可反悔2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离婚冷静期可反悔2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协议离婚冷静期过后女方反悔怎么办?
女方反悔,不去办理离婚手续,男方可以通过起诉离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必须双方当事人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只要女方反悔坚决不出现,民政部门会视为离婚申请失效,当事人自动放弃。
如果男方有必须离婚的理由,可到法院起诉离婚,让法院来调解和判决。
离婚冷静期是需要双方同意申请后,经过30天再进行登记的,但如果在离婚冷静期中,有一方反悔了撤回,另一方依旧坚持离婚的话,是不能够办理离婚登记的,要么继续冷静,要么诉讼离婚。
离婚冷静期后需要2个人都领取离婚证才算离婚吗?
2021年1月1日起,自愿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可能在经过前期艰难的谈判后,终于谈拢了,要到民政局签字了,此时不会马上领到证,而是要先回去冷静1个月。这一个月里,任意一方突然反悔了,民政局都不会发证的,也就是不准离婚,这就是我们一直在说的“离婚冷静期”!
在经过了30天离婚冷静期后,如果两个人都没有再反悔,双方需要在接下来的30天内一起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如果有一方因私事无法去领离婚证,民政局会再次视夫妻俩为撤销婚姻,不准离婚,更不会发证!
也就是说,2021年1月1日开始,协议离婚前后要经历为期60天的反悔期。
现在的协议离婚,是当天去民政局当天就可以领证。2021年1月1日之后的协议离婚,顺利的话是自去民政局起的30天后双方一起领证,不顺利的话60天之后依然离不掉……
对于真正想离婚的人,挺坑的其实。
在我看来,离婚冷静期制度不应该无差别使用,而要因人制宜。
现在离婚率高是现实,但我认为这是特定社会发展阶段的必经之路。40年的改革发展,人们的物质水平上去后,对婚姻的期待值也升高了,这是很正常的。
面对这种现状,我们应该做的是疏导,而不是制止。与其让每对离婚的人都等待一个月的冷静期,倒不如发给每对夫妻一本婚姻经营宝典,让大家一起努力,提高婚姻质量。
首先,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不适用诉讼离婚,这点需要明悉。
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详细看看上面的条文,如果想协议离婚的话,必须是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才可以,否则,只有一个人申请,那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显然,就是说这个婚没离成啊,如果还想继续离,那就只能继续走一遍流程,或者说直接法院起诉诉讼离婚。
离婚冷静期已经定稿过几个月就正式实施了,会对你的生活产生什么影响?欢迎大家留言探讨。
发放离婚证的只有民政部门。也只有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民政部门才发放离婚证。既然过了冷静期,双方感情还是无法恢复,还是坚持离婚,这个情况下,民政部门发放离婚证就是合理合法的。既然属于双方协议离婚,那就需要一起去领离婚证。如果一方拒绝领取,就说不上协商成功,民政部门就不会发放离婚证。这个情况下,一方如果继续坚持要离婚,就只有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冷静期可反悔2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冷静期可反悔2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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