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女孩疑遭母亲谋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女孩疑遭母亲谋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达州13岁初中男生疑因不满管教过严,将亲生母亲杀害,这事你怎么看?
这是一起社会伦理惨剧,大竹县公安局已经发布情况通报。
至于袁某某与其母亲的家庭生活或家庭矛盾还得有待公安的进一步侦查情况来说。
从法律来说,袁某仅13周岁,还未达到刑法上刑事责任年龄的标准。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所以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现在未成年暴力犯罪愈发普遍,很多人呼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应对“熊孩子”,但这个仍然争议不断。
不过现行《刑法》是1997年制定,至今已达20年之久,社会关系、社会状况等等均已发生改变,个人觉得还是有必要进行讨论修改。
江苏一高三学生将陪读母亲杀害,警方已介入,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妈妈的爱也会让人窒息,父母的爱也是手握沙子,握的太紧反而漏的快,孩子只是我们生命的延续,是我们无法预料的未来,只是负责让他长成参天大树,如果有点长弯,要及时修正,生长是他的自由,是他的空间,儿女自有儿女福,让他正直善良辨认是非就足够了,至于他的前途我们只能是尽力而为,他有他的思想和意图,每个父母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一个中国只有一个北大,一个清华,非得往那条独木桥上挤,我只想我的孩子健康平安就行了,至于他长大干什么,长大了再说。贫富自有命,有自理能力了,自强自立自信自爱自尊,有社会适应能力就好了,谁都想出人头地,其实平安健康快乐做个平凡的人更快乐。
首先需要关注的信息是:题主在提问中不应该使用“杀害”一词。
江苏阜宁县公安局通报:12月12日中午,杨某因不服母亲徐某管教,两人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徐谋死亡。注意:《警方通报》中,没有使用“杀害”一词。也就是说,有可能能是过失,致其母死亡。也可能在肢体冲突时,诱发徐某的疾病发作,而死亡。至于具体死因有待法医作出尸检后,才可以下结论。现在,用”杀害”一词是不严谨的!
其次,需要关注的信息是:12月12日上午。发生的悲剧。这天是星期天!也就是母亲陪着儿子在家学习!孩子没有节假日,母亲没有双休日,母子二人都在学习!孩子白天学,晚上学,星期六,星期日学,假期学!考试,名次,都是为了考上211,985好大学,为了找个好工作!学习的压力,精神的压力,家庭的压力,如果没有发泄疏解的渠道,会让人崩溃!因此,如何做好学生的心里疏导工作刻不容缓。
同时,家长如何认识高考,如何认识孩子成才,什么才是子女的成才之路等问题,都应该重新思考。而不是千军万马走独木桥。
第三,学校不应该以升学率,名校入取率排名次,社会也不应该在就业,用人方面把大学名次作为人员聘用的首选标准。家长也不应该把孩子考上大学,名校,作为孩子的前途的唯一选项。只有学校,社会,单位,家长等,把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以致用作为教育学生的目标,才能改变应试教育的现状,才能为学生减负。形成一个良好的,健康的学习氛围。减少因学习压力过重,教育方法不当产生的悲剧!
警方尚在调查中,具体细节尚不清楚。在激烈争吵并发生肢体冲突时,杨某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杀人呢?不管是哪种情况,都是伤天害理,大逆不道!
娇生惯养,孩子不抗压。现在家庭孩子少,很多是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对孩子溺爱有加,对孩子提出的各种要求总是想方设法满足,由着他们的性子来,惯出许多坏毛病,稍不如意就发脾气和父母顶嘴斗气,甚至走极端,以自杀相威胁,说不得更打不得。不少孩子喜攀比,花钱如水,父母打工挣钱养育他们,毫无感恩之心,心无愧疚,自认为理所应当。我们那个时代的孩子,不听话或干了坏事遭父母打骂,最多顶个嘴,还只能轻声嘟哝着,哪敢动手打父母,反了天了,沒见过。我们被父母责骂捶打几下后照样读书干活、吃饭睡觉,不祘个啥,更别说记仇了。在我们的心里,父母把我们养大不容易,不听话就该骂就该打。
顺其自然,让孩子健康成长。每个孩子的性格、禀赋和天分千差万别,家庭经济条件有好有差,一切顺其自然莫强求。不是个个都能上北大清华,不是人人都能出国留学,终究是少数。孩子努力了,父母尽力了,读本科读专科也好,有兴趣读职业学校也行啊。只要真正学到了知识,有某方面的专长爱好,就能找到与自已的能力相匹配的工作,一样能为国家作贡献和养家糊口。
李白、杜甫连进士都不是,不朽诗篇却留传千古。
当个大国工匠也能得到国家领导人的接见,风光无限。
父母不要把期望值订得太高,不要对孩子过度施压,过则会爆表。把孩子的精神弄崩溃了、身体弄坏了是极不合祘的。说一千道一万让孩子自然地快乐地健康地成长比什么都重要。
痛定思痛,全社会当引以为戒。孩子弑母,无疑是家庭教育的失败。我们的教育部门、学校也应该反思。读小学的孩子们背着大书包,治甸甸的,喊叫好重啊。有课外辅导书有多么作业,满满一书包。还有补课,本来一天学习下来已经很累了,还得去补课,究竟是为了孩子学习成绩更好还是老师为了捞外快呢?在课堂上就应该认真教学。
要给孩子释压,多给他们一些属于自己的空间,别让他们成不了材反倒伤痕累累,希望成泡影,变成悲剧。
最后要说的是,对杨某要严肃处理,影响极其恶劣,对弑母大罪不能宽恕。
原创作品
现在,父母对子女期望值越来越高,他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其用力之大用心之切,前所未有。但是,他们从来没有从孩子的角度出发替孩子想过,他们不知道现在的孩子真正需要的是什么,一味地按照自己所想去要求孩子,给他们太大压力,使孩子难以承受,所以,极端的事难免会发生。
江苏一高三学生杀害陪读母亲,这种事在全国也是屡见不鲜。
我们这儿前几年发生的事更惨,儿子买凶,使他自己家几乎灭门,原因正是父母对他要求太严,要求太高。
这个学生是周口某县的,他父亲是一个政法干部,为了儿子学习好,能考个好学校,他们不惜花重金把儿子弄到漯河某重点高中上学。然后,他们在漯河租一个房子,让他们的女儿天天住在这管着这个孩子,这个女儿不负父母之使命,对她弟弟也是很负责,管得很到位,可是,这个孩子就是不爱学习,不想学习。由于长期对抗,孩子对父母对姐姐意见很大,反感很大。
他把自己的钱都攒起来,又到处借钱,从过年的时候就开始密谋买凶杀他家人,最终在第二年九月份,他实施了对他家人的杀害案。
那是一个星期六,男孩估计她家人他爸爸、妈妈和姐姐都在家,他让凶手来到他家实施杀人,凶手在他家肆虐杀人,把他的爸爸和姐姐都杀死了,但是没有找到他的妈妈,他妈妈那一天出差了,逃过一死。可是,对她来说,夫死女亡儿坐牢,她自己活着比死了也好不到哪去啊。
代价是血色的。
父母教育管理孩子没错,对孩子有期望也没错,可是,如果期望过高,管制太严,超过了孩子的学习能力,超过了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势必会适得其反。全国这种血案发生的还不少呢。
父母还是醒醒吧,孩子是一个个体,他有自己的头脑,有自己的思想,尤其今天的孩子,他们更是在自由空间中长大的,他们更注重自己的见解和思想,父母不能把他当成自己的作品想怎样雕刻怎样雕刻,父母需要尊重孩子的意愿,尊重孩子的喜好,尊重孩子的能力,父母如果做不到尊重孩子,如果对孩子的压力超出了他的承受能力,事情很可能会走向极端,这样,就得不偿失了,甚至会有更坏的恶果!
教育孩子也要与时俱进,尊重孩子,学会放手,是当今父母应该做的。放手,也许孩子会有更广阔的成长空间,有更好的发展前途。
12月12日,江苏盐城。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高三学生、17岁的扬某,因不服管教与陪读的母亲发生了争吵,随后持刀连捅母亲三刀,导致其46岁的母亲徐某当场死亡。扬某在老师的劝说下投案自首。
这起案件中有几个关键词:高三学生、全职陪读、母亲性格内向。我以为,正是这一组词促成了这一人间悲剧!
①高三学生。扬某,17岁,青春期。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应该说,正处在发育、发展和变化的关键时期。最突出、最实质的变化是:自我意识完全独立,形成了真正的我。我的思维、我的观念、我的想法、我的习惯、我的圈子、我的空间等等。他们需要的是自由、宽松的环境,他们已经不情愿接受成人的控制了。
②全职陪读。说是全职陪读,其实,就是全程监控。我以为,陪读就是失误,就是越界管理。特别是一个喜欢唠叨的母亲,辞掉工作整天和孩子在一起,自身就有压力,孩子稍有不慎,她都会带着气大加训斥,长此以往,孩子能不吵不闹吗?家长要干家长的事,决不可越界管控。家长适时过问、督促,管好衣食和经济支持即可。
③母亲性格内向。这恐怕是导致悲剧发生的主要因素。性格内向的母亲,很难做到和儿子开展心平气和的对等交流,总是扳着脸重复着几句训斥的话,青春期的儿子能接受吗?
无论如何,悲剧还是发生了。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弑父弑母的杀人案发生的极率是很小的,倒是我们的孩子出问题的事件时有发生。作为家长,面对犯错的孩子时,我们一定要清醒、理智、冷静,平心静气,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决不可恶语相向,更不可拳打脚踢。这方面的教训太多了,切记、切记!
你怎么看日本53岁母亲杀死自己4个亲生女儿后并随身携带?
谢平台:这个惨不忍睹,并类似多起的事件发生在日本,这个所谓大和民族身上并不奇怪,这是他们应有的秉性。君不见他们在东南亚,特别是在我们国家里,烧杀掠夺所做的一切吗?尤其是南京大屠杀,一幕幕以杀人为乐的惨景…
其实每个国家都有其外貌特征。你看那些被这个民族所标榜的浪人,个个剃个防雷劈的脑袋,嘴抿八仙胡,身穿寿衣腰跨横剑,行走于东南亚各个国家大街小巷时,多么活脱脱像个地痞流氓。就连他们的天皇,每每恩赐所谓有功之人时,不都是剑或刀吗。这就意味着这个国家时时盯着生灵,几时不吸血舌头难以回笼。
现如今,善良的人们曾给予他们罪恶的宽恕,使其得以休整,又开始浑身抖起了兽性。企图靠主子的势力,结合右倾势力,积极修宪扩军备装,准备重新扑向曾谗食过的地方,再来一场对人类涂炭。通过这次事件人们对这个民族的残酷性可見一斑,因她必竟是这个国家一分子,如果一个国家占三成这样的分子,那将是多么可怕呀!
可以说,这位母亲真的是很可怕的,因为养不起孩子,亲手杀死刚出生的女儿,但留下了儿子,这种重男轻女的观念在日本还是严重存在的。想说,既然养不起,当初又为什么要继续生呢,是为再多生一个男生,那岂不是更养不起?所以说这位母亲的逻辑是十分矛盾的,观念陈旧且心理有问题。无独有偶,这种亲手杀掉自己孩子的事件早在前些年就有且不少,如下:
日本人对亲情就真的是很淡漠吗?我想并不一定,天下无不爱儿女的父母,只可能是错误的认知(或神经)蒙蔽了她们的双眼,认为杀掉儿女就能解决生活的困难,对儿女也是一种好的去处。希望这个世界能更温暖些,每个来到这个世界的孩子都能健康快乐得长大🙏。
残忍,无奈,并且对她的行为感到非常不理解。而且在日本,最近经常看到报道出杀害自己亲人的事情的,对这个国家感觉很排斥,其实可以说是从侵略的时期就很排斥。
作为一个母亲,你选择了把这四个孩子生了下来,是为什么?可能当时是想即使自己再苦再累也要养活他们,问题是为什么你在生下来后却又残忍的杀死?说因为养不活,没办法养吗?这是一个很矛盾的问题?而且我想问,那个十岁的孩子呢?作为一个母亲的你怎么对待那个十岁的孩子?杀了四个?留了一个,最后也想自己死,但是为了十岁的孩子又活了下来,二十年后又去自首了?这件事真的很矛盾,没办法理解。
我一个舍友得知这个新闻,也说了自己的看法,可能是想把孩子生下来见一面后,跟着孩子一起死,但是觉得又不成立。
可以说虎毒不食子,这真的是属于一个很矛盾的心理,生下来再杀死,养不起吗?那为什么不去做一些保护措施,防止有新生命呢?
个人认为现在的社会像这种问题不少,生下来养不活卖了?或者亲手杀死,未婚先孕不负责任,不能理解这种思维。
也可能是与教育有关的吧,如果教育好的话,怎么可能还会发生这种问题,这种事关思想道德的严重问题!
希望以后能加强教育,想说如果养不了就防止有孩子,如果还没有结婚请自尊自爱,如果意外发生了,请对自己对这个意外负责,毕竟是你自己打过错,想清楚再去做,不要连自己的思维都无法理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孩疑遭母亲谋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女孩疑遭母亲谋杀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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