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减肥遭遇套娃式营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减肥遭遇套娃式营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你认为商品有必要过度包装吗?
商品过度包装真的没有必要,但商品过度包装古来有之。
话说楚国有个商人,去郑国卖珍珠。为了卖个好价钱,他找来名贵的楠木,请手艺高超的木匠为珍珠做了一个锦盒。用名贵香料把锦盒熏的香喷喷的。盒子上还镶上美玉,刻上玫瑰花纹,粘上翠鸟羽毛。看上去美轮美奂,让人爱不释手。
有个郑国人看中了盒子,就掏银子买了下来。他打开盒子看了看,把珍珠拿了出来,扔给楚国商人,抱着盒子回家了。
这个是古代商品过度包装的典型
当代也曾有商品过度包装的典型,就是中秋节的月饼。笔者曾在北方城市某大型超市见过一款售价698的天价月饼,外包装是个木质锦盒,锦盒上刻嫦娥奔月图样,颇具古典艺术风格,打开里面,金碧辉煌,每个月饼又独立有小号锦盒包装,锦盒上微雕龙凤呈祥。整个锦盒有6斤多重,而月饼只有750克。
这样的包装让哪位卖珍珠的楚国人都相见形拙。让人感觉这商家不是卖月饼,而是卖包装。顾客也不是在买月饼,而且在买一种虚荣心。
过度包装,浪费的是资源,污染的是环境,真的没有必要!
好处就是赏心悦目。 过度包装,每一个产品看起来都像是精致的产品,其实很多人还是比较喜欢这种过度包装的。 坏处就是不环保,价格比较贵。 曾经收到过月饼礼盒,很大的一个盒子,打开还有精致的小铁盒,但是里面就只有两个月饼。 包装丢了吧,太可惜,留着吧,没什么用,很不环保。 因为过度包装,成本也会提升,所以产品就会比较贵,这很正常。
这个答案是否定的,商品没有必要过度包装。核心在于对“过度包装”的理解。
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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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过度包装呢?通俗的观点
通俗来说,过度包装有一点象套娃,过度包装的几种情况:
1、包装的成本超过了生产产品的成本。市面上这种情况非常多,这里也不方便拿别人的品牌来举例。比如:生产直接成本1元,包装用了3元,这就是过度包装。
2、有的礼盒,外面的包装很气派、很大、很豪华,里面的产品很少,其实完全不需要这么包装;
3、上面说的是在形式上,还有一种在内容上的过度包装,夸大宣传、产品与宣传不符、但又还没有触犯到法律的底线。
这种过度包括,既浪费资源、不便回收利用。同时,又让消费者为过度的包装买单,没有产生真正的价值,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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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过度包装,专业部门观点
一些专家认为,包装物的价值超过被包装产品价值的1至2倍,就称为过度包装。中消协就曾明确指出,凡包装体积明显超过商品本身的10%、包装费用明显超出商品价格的30%,就可判定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业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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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规对过度包装的规定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于2010年3月28日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将于2010年4月1日起实行。饮料、酒、糕点、粮食、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外包装都将面临"瘦身"。新规要求,包装不得多于3层。
据介绍,新国标强制规定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层数不得多于3层,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60%。这两条是为了限制包装体积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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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好的包装的特点:
1、美,耐看,看的时间长了也不觉得丑;
2、符合产品特性,能展示产品本身的属性;
3、能与消费者产生互动,通过包装告诉想买的人,产品为什么能吸引别人;
4、方便运输与保存;
5、跟产品的定位相符合;
期待更多质优价廉的商品带给我们!
我觉得包装一定要有个度,哪过度包装如何定量界定,商家和消费者持明显相反的态度。一些专家认为,包装物的价值超过被包装产品价值的1至2倍,就称为过度包装。中消协就曾明确指出,凡包装体积明显超过商品本身的10%、包装费用明显超出商品价格的30%,就可判定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业欺诈”。但商家却认为,某些商品如化妆品、酒等包装中体现了一种精神和文化的需求,不应过多地强调包装物的成本,如保健品、礼品等有特殊作用的商品,要满足馈赠的需求,显示高贵的气质,也不应过多强调包装的价值;还有的商家认为过度包装应主要从包装材料上考虑,只要包装材料环保卫生,形式和价值都不重要。无论如何界定,过度包装广泛存在于我们的商品包装中,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其中以保健品、食品及化妆品尤为突出。由实木、金属制成的包装盒,内衬精美的绸缎,有的还“附赠”手表等物品,里三层、外三层,剥开层层叠叠的商品包装,最终的实物却小得可怜或者价值不高。社会舆论对中秋月饼过度包装的口诛笔伐犹言在耳,而春节的滋补保健品、名酒等又铺天盖地卷土重来,你方唱罢我登场,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国家已立法限制过度包装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于2010年3月28日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将于2010年4月1日起实行。时,饮料、酒、糕点、粮食、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外包装都将面临“瘦身”。新规——包装不得多于3层据介绍,新国标强制规定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层数不得多于3层,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60%。这两条是为了限制包装体积规定的。体积过大既浪费材料,又占用运输空间和商场空间,造成相应费用和成本上升,而这部分成本最终会加到销售价格上,由消费者承担。新国标还规定,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售价的20%,主要为了限制生产商用高档材质如木质和金属材料包装商品,节约日益枯竭的自然资源。同时,针对饮料、酒、糕点、粮食、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过度包装现象较为严重的商品,标准指标要求进行了相应调整。 省质监标准处人士分析,相比于过去规定,新国标限制有所放宽。以往规定商品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55%;除初始包装成本之外,包装成本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15%。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减肥遭遇套娃式营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减肥遭遇套娃式营销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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