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8个村子失联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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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19岁女借贷失踪母亲还贷十万后自杀,下葬日四拨人上门催债,你对此如何看待?

该催款方式明显不合理,违背了公序良俗应当予以谴责!

首先,该现金贷的合法性存疑!

根据报道我们发现其父母已还十多万元,然而借款本金只有一两万,可以推测该贷款利率存在高利贷嫌疑,是否已经超过法律的保护范围,需要警方进步一调查!

其次,女儿现金贷款并没有用于其父母,催收人员胁迫其父母还债不合法!

暴力催收行为致使女儿母亲自杀,已造成了严重后果,葬礼当天还来催收贷款,这些催收人员明显就是自取灭亡!对于正处于极度悲伤的父母来讲,没将这些催收人员绳之以法已是大幸,该父亲将这些催收人员依法扭送公安机关依法惩办,可见其守法意识!

再次,对于已经成年的女儿来说,其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作为父母替女儿还债,完全是念在亲人一场,并非有法律义务偿还女儿贷款。

最后,高利贷的背后是暴利的驱使,当时作为女儿未能抵御诱惑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本案当中女儿也是相当不称职的,母亲因逼债而自杀,其女儿也负有一定的责任!近年来暴力催收造成了社会危害性已经不言而喻,本次事件仅仅是沧海一粟,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管,对于非法发放高利贷的行为应当坚决取缔,金融部门及P2P平台在委托催收业务时应当做好相关风险评估,依法催收,希望类似的悲剧不要再发生,同时作为成年子女应当尽孝而非给家人添堵!

看到这个题目就忍不住点进来了,又是因为还债逼死了父母,又是因为传统的观念害死了自己,又是因为自己行为的不负责牵连了自己最亲近的人。

一个是中国自古以来就受着“父债子偿”道理的影响;另一方面在于这件事牵连出一个年轻人责任缺失的共性。

养儿防老和父债子偿的中国

在中国传统的观念里,父与子,孩子和父母是一体的关系。孩子养育子女有着天然的功利性是为了在自己老的时候让自己能为自己养老送终,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必要性越来越少了,而且子女受到社会大环境的影响,部分年轻的子女并不认为自己有着这方面的义务。我们先不谈这种做法对不对,但这种现象越来越多就会让中国这个社会出现很多像这件事一样的悲剧。

湖南8个村子失联事件

和养儿防老对应的是——父债子偿。因为父母都认为孩子和自己是一体的,所以孩子一旦有什么错作为家长都会主动往自己身上揽。孩子调皮了,自己带着孩子上门道歉;孩子偷盗了,自己去赔;孩子借了高利贷,父母二话不说帮忙还上。

所以说,父母的爱真的是天下最无私的爱。

和父母给子女的爱相对应的是,现在的很多年轻人对于——责任两个字缺乏应有的认识。我在上大学的时候就遇见过这么一个同学,家境很好,大学四年浑浑噩噩。毕业那年我们都在着急找工作,他却丝毫不紧张。也不考研,也不考公务员,也不找工作,后来才知道,他爸给他早就安排好了。

再后来,他到了他爸的公司成为了一个挂着名头的经理。每天无所事事,家里有房有车坐了一个游手好闲的人。直到后来公司因为经营不善亏损了,需要抵押他的跑车去贷款,这个时候他就不乐意了跟家里人大闹了一顿,抛下了即将生孩子的老婆独自跑到国外玩儿去了。还美其名曰,散心。

父母虽然对我们有抚养的义务,但这种义务从来不是天经地义的,也不是永远的。父母的爱需要我们去回应才会有价值,才会让人觉得你父母疼你是值得的。

也不知道这个女孩儿如果知道因为她自己的不负责,自己的逃避害死了这个世界上最疼她的人,她会是一种什么感觉?

会觉得理所应当吗?会继续逍遥的活在这个世上吗?

答案我们不知道,我们只是希望这样的事情不要再发生的好。

以上就是小港君的一些个人意见,希望对题主能有帮助,也欢迎大家在评论区里一起讨论。

小港君,一个杂学的90后。有任何关于职场有关的问题,欢迎大家私聊告诉我。我们一起讨论,一起成长,一起实现我们的人生目标——赚他一个亿!

又是借贷要了命!

不知道这个逆女如何不要脸,竟然在自己毫无还贷能力的情况下恬不知耻的去借贷装点门面。这下倒好,还不上自己跑路,牵连的母亲自杀身亡。如此大逆不道,活着有何意义?

这位母亲为她还贷十余万元后还有债主登门,证明她仍在借贷。悲催,如此的胆气和豪迈从何而来?对于亲人愁苦的无视,对于自己贪乐的纵容,终于酿成了悲剧!

非法借贷是该打击,可是那些去借贷的人呢?凭什么死要面子活受罪,去享受不该享受的生活?难道他们就不该被谴责,被打击么?有需要自然就有市场,人家宣传的好你就去上当?不是傻子是什么?你的分辨力在哪儿?为什么别人不上当?

依我看,在打击非法借贷的同时,也该正一正那些年轻人的思想,不能再纵容他们贪乐和提前享受的思想,因为他们还花父母的钱,需要父母的供养,完全没那个资格!!非法借贷该抓,他们也该抓起来好好管一管,父母惯着他们,国家不应该惯!

新闻事件中的这个女孩,只借了6000元高利贷,但家里前前后后还了11万多,债主还是每天上门讨债。说是按照合同上的算法就是没有还清,女孩出去躲在,母亲被迫自杀。这种事情我们经常在电视剧里看到,现实生活中也是屡见不鲜。

湖南8个村子失联事件

去年山东的“辱母杀人案”也是因借了高利贷而起。事件大概是这样的:2014年7月至2015年11月,上诉人于欢的父母于西明、苏银霞两次向吴学占、赵荣荣借款共计135万元,双方口头约定月息10%,苏银霞先后偿还184.8万元。其间,因于、苏未如约还款,吴学占、赵荣荣指使他人采取在苏银霞公司院内支锅做饭、强行入住于家住房等方式催债。2016年4月14日16时后,赵荣荣先后纠集郭彦刚、杜志浩等十余人到苏银霞公司讨债。当日21时53分,杜志浩等人在该公司接待室内以辱骂、弹烟头、裸露下体等方式侮辱苏银霞,并以拍打面颊、揪抓头发、按压肩部等肢体动作侵犯于欢人身权利。当日22时22分,杜志浩等人阻拦欲随民警离开接待室的于欢、苏银霞,并采取卡于欢项部等方式,将于欢推拉至接待室东南角。于欢持刃长15.3厘米的单刃尖刀捅刺杜志浩腹部、程学贺胸部、严建军腹部、郭彦刚背部各一刀,致杜志浩死亡。

湖南8个村子失联事件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宣判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和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3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上诉。2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知于欢的辩护人,被害人杜志浩的近亲属、被害人郭彦刚的诉讼代理人到山东高院查阅案卷。

2017年5月27日8时30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22审判庭公开审理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2017年6月23日上午9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该院第22审判庭公开宣判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由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5年。法院认定其刺死1人行为系防卫过当。

我们可以看到我国法律是人性化的。只是欠债还钱,似乎太天经地义了。所以事情过程中警察并没有理由插手。更没有理由说不用还了。这就有待于法律的不断完善。

湖南8个村子失联事件

人们只觉得被这种贷款卷进去后,似乎有理说不清,是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想讲道理。有些人就是不要和他们去讲理,他们眼里也没有什么法律和人情可言。就和那些抢劫的,绑架的是一样。不去接触他们他们都会找机会下手,给了他们这种机会,他们当然会缠上你。他就是赤裸裸的来打劫的,绑架的。我们要做的是不要招惹这样的麻烦。不要为了填一个坑,去欠下更大的一个坑。

此外,有些做生意的人总想结交一下“江湖”中的人,为自己撑门面。其实你是想着有一天有麻烦时他们能来帮你解决麻烦,可是他们就是最大的麻烦,当他们“吃不饱”时专挑熟人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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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贷款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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